山西: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

广告位

8月9日消息,山西省发改委、省住建厅、省能源局日前发布《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实施方案》,推动降…

 8月9日消息,山西省发改委、省住建厅、省能源局日前发布《开展水电气暖领域涉企违规收费自查自纠实施方案》,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。《实施方案》明确规定,对于物业公共部位、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,应通过物业费、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,严禁以水电气暖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。

关于作者: 大数据时代

为您推荐

广告位

发表回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