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月6日消息,近日,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》。指导意见适用范围包括:人民群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;与抗击疫情关系较为密切的口罩、抗病毒药品、消毒杀菌用品、相关医疗器械等防疫用品;生产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商品所需的相关原辅材料;为上述第一项和第二项商品提供的运输、交易、配送、摊位出租等相关服务。(来源:北京日报)
北京两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,疫情期间哄抬价格将被严惩
5月6日消息,近日,为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,北京市市场监管局、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《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…